福建省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涉及12批次重金属问题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7批次,12批次重金属不合合格
(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月半湾餐饮店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厦门市湖里区洪水电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莆田宝利来世纪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台江区坛主餐厅的调味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台江区坛主餐厅的汤匙(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和美(漳州)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洲际假日酒店分公司销售的小龙虎斑(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霞浦县食福宁鼎记酒楼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名城悦华酒店(福州)有限公司销售的腌萝卜(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2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漳州市临嘉海中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冬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南平市建阳区玉金酒楼销售的美国蛤(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一)福州市仓山区乐达小吃店的果碟(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霞浦县南塘海鲜排挡销售的花虎鲟(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三)福州市鼓楼区桂冰餐饮店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四)霞浦县南塘海鲜排挡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五)延平区谢家锅边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霞浦县张逢庚海鲜馆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七)莆田市太古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荔城分公司销售的海蚌(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杜绝重金属超标的食品流入市场是确保食品安全措施中不可缺少的一步。只有从源头上预防和严控重金属污染源,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评估体系,着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检测和监管,人们的饮食健康才会更安全、更有保障。南京微测FD-680电化学重金属快速检测仪能够快速检测重金属砷,重金属镉,重金属铬,重金属汞,重金属铅等。适用于食品监测中心、食品生产加工自查、食品加工贸易、工商质监部门用于市场快速筛查等。